明(100)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將調高為1萬7,880元,配合基本工資調漲,財政部將對非居住者實施減稅,全月給付額低於2萬6,820元者,從低按6%扣繳稅率繳稅。
比較今(99)年,非居住者在台領取的薪資,每月只要超過2萬5,920元,即要按18%扣繳所得稅,100年起因基本工資調漲,造成扣繳率適用薪資課徵門檻連動調高之下,部分非居住者的應納稅額減幅將近七成。
以月薪2.6萬元,一個課稅年度內在台居留天數不超過183天的非中華民國居住者為例,99年按18%扣繳率課稅,要繳交4,680元所得稅;明年起,扣繳稅率降為6%,應納稅額也減為1,560元,減稅金額超過2,000元。
已經三年未曾調整的基本工資,明年元旦起,將由目前每人每月1萬7,280元,調漲為1萬7,880元,調幅達3.47%。
財政部指出,在台居留未滿183天的非居住者,因為免向中華民國政府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其在台薪資報酬是按固定扣繳率扣稅即可,目前分別是6%及18%。
由於非居住者的薪資扣繳金額是按基本工資的1.5倍區分適用稅率,基本工資調漲,適用的扣繳稅率雖然不變,但是扣繳薪資的課稅門檻須連動調整。
依據此原則,今年基本工資按1萬7,280元計算下,適用6%扣繳率的薪資範圍是2萬5,920元,每月領取薪資少於2萬5,920元者,要繳交6%的所得稅,超過2萬5,920以上,要按18%稅率扣稅;基本工資調升為1萬7,880元後,財政部指出,明年起,雇主給付非居住者的全月薪資總額超過2萬6,820元時,才要按18%的稅率扣繳所得稅。
換句話說,月薪在2萬5,921元到2萬6,819之間者,原本是按18%扣繳率繳稅,明年1月以後,扣繳稅額降為6%。
財政部提醒扣繳義務人,非居住者因為免向中華民國政府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扣繳稅額即為其最終稅負,明年元月開始,雇主等扣繳義務人應注意非居住者薪資所得扣繳規定的變動情形,以免溢扣稅款影響員工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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