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6日 星期一

海外網購繳稅

財政部分二階段限縮進口貨物免關稅與營業稅的門檻。

財政部關務署105年11月9日修正關稅法第49條第2、3項規定,針對從同一寄件地,寄給同一地址或同一人的貨物,寄件次數半年內超過6次的「次數頻繁者」(每年1月與7月重行計算),不管進口金額高低都會被課稅,新制則先於106年7月1日生效。

另外,財政部關務署日前預告修正關稅法,將進口貨品免稅門檻由目前的新台幣3000元調降至2000元,將自105年 9 月開始,結果還未正式上路,就引發民怨反彈。為此,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該新制將延至明(106 )年 1 月 1 日才會執行,較原先預期上路的時程延後 3 個月,為的是要在這段期間多與民眾溝通,同時考量快遞、通關業者的作業得隨之調整,也讓相關業者有緩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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