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8日 星期三

自用住宅房地適用一生一屋課徵土地增值稅以同時一次訂約出售者為限

高雄市東、西區稅捐稽徵處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於適用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優惠稅率後,若再次出售自用住宅符合一生一屋要件,仍可享10%優惠稅率繳納土地增值稅,惟為防杜納稅義務人規避稅負,財政部於99年10月29日以台財稅字第09904088910號函釋,應以自用住宅房地同時一次訂約出售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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